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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贪官“四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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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的一份言辞恳切、悔不当初的忏悔录中提到,为使自己的受贿丑行不被发现,他在收受钱财贿赂时,有"四不收"的原则。这位"另类"贪官交待的"四不收"是:一、领导交办的事情不收,怕领导对我有看法,影响我的进步;二、两个人一起送的不收。
作者 赵晨光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04年第8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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