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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四次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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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从1988年开始,这是人大第四次对宪法进行局部修正。1980年8月,邓小平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时曾指出现行宪法制定的一个重要原则——"
作者 朱文轶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04年第2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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