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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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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监察规定》等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4年第12期12-15,共4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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