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2001年12月12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外经贸部公布的进口关税减让表中,有26种铜产品的进口关税进行了减让,减让幅度为17.6-60.0%(以2001年实际执行的优惠税率计算);2003年6月1日起,国家对8种铜产品停止执行边境小额贸易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对23种铜产品的出口环节增值税退税率下凋至0-13%。三次外贸政策的调整体现出国家对外贸工作的政策导向,同时,也对铜产品的进出口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4年第20期3-5,共3页
China Met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