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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打假始于“唐律”纸币防伪见于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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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令善良的中国人深恶痛绝的假冒商品古已有之。有鉴于此,早在唐代就产生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市场管理法规,对制假售劣者施以重刑,予以严厉打击。据考证,《唐律》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商品打假法规。 《唐律》对伪劣商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分别鉴定为“行滥”和“短狭”。 《唐律疏议》解释:行滥,指商品“不牢不真”;短狭,即纺织品尺寸短缺或“幅度不足”。凡制造销售上述伪劣商品者,一经发现,即行没收。
作者 正雅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04年第3期71-71,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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