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金色童年服装有限公司员工姚春莲再次拨打本刊泉州新闻热线(0595-2509315),告诉记者,近日她将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被欠的工资。元月17日,姚春莲向本刊泉州新闻热线(0595-2509315)投诉,近日因家里有突发事件请假,厂方却以旷工自动离职为由,拒不支付她应得的工资,总额约1200元。姚春莲反映说,2003年12月19目至21日她向厂里请了三天假。后来因为母亲生病,需要照顾,她于22日11时左右,拨通了厂里吴文强董事的手机,向他说明情况,请求他向厂部说明,让她再请几天假,吴董事答应了。12月26日,姚春莲因为母亲的病还没有好,又再次向吴董事提出请假。这次由于时间比较长,所以吴董事就说请那么长时间要跟车间厂长说。
出处
《福建质量管理》
2004年第1期57-57,共1页
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