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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公报实行免费赠阅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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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出版总署明文规定,"公报、政报、文告一律免费赠阅"。这一规定确定了政府公报是为满足公众对政策需要服务的、非赢利性政府出版物的特殊性质,而这一特殊性质使政府公报完全不同于其他期刊杂志。回顾我国解放以来政府公报的发展进程,它走到今天,是历史的必然。在计划经济时代,文件特别是政府行政规章等只在政府或部门运行,极少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向公众发布。当时的社会公众基本上接触不到所谓的"红头文件"。
作者 马驰原
出处 《新闻窗》 2004年第6期57-57,共1页 News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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