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欣赏课的过程,一般是先介绍作曲家所处的时代背景、个人生平与作品创作背景,然后指出音乐作品所表现的具体内容,或是根据作品的标题说明作品所表现的形象或戏剧性的故事情节。这种授课方法使接下来的音乐欣赏留给了学生一个任务:把“乐曲解说”所说的表现内容“听”出来。然而,相当多的学生在听过乐曲后,并不能说出乐曲所表现的具体内容,没有达到音乐欣赏课的润物细“有声”的效果。本文仅以“听懂音乐”的涵义,“听不懂音乐”的原因和如何“听懂音乐”等问题为切入点,谈谈笔者对于音乐欣赏课教学的几点认识,供商榷。
出处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88-92,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