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除外制度允许特定情况下垄断行为和垄断状态存在,该制度在反垄断法中必不可少。美国和德国分别是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英美和大陆两大法系的典型代表国家。从立法形式,具体内容包括卡特尔、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和一些特殊形式等以及适用程序上对两国的适用除外制度做比较, 可以看出两国的反垄断法对除外制度都作了详细规定。尽管因国情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式,但都体现了对这一制度采取趋于严格的态度,同时也体现了积极利用这一制度为发展本国经济服务的初衷。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S2期62-65,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