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司之间合并的经济行为也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公司合并在财务处理上的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在理论和实务上都与国外有一定的距离,而对不同持股比例的合并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法也导致了一些企业在对合并价差会计处理上产生一些可能操纵利润的行为,本文将就合并价差的四种处理方法做了比较和探讨,分析了各种方法的利与弊,并对目前在我国的合并实践中应采取的方法提出了建议。
出处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4年第S2期66-68,共3页
Inner Mongolia Science Technology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