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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环保总局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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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对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以企业为主体。清洁生产审核的对象是企业,是围绕企业开展的, 离开了企业,所有工作都无法开展。
机构地区 发改委
出处 《中国金属通报》 2004年第36期1-1,共1页 China Met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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