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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落社区建设是实施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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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经江西省民政厅的倡导和培育,一个新型的村民自治组织——农村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在江西的广大农村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村落社区就是聚集在一个自然村里,在生活上相互联系,由一定社会关系的人群组成的社会共同体。为什么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诞生不久。
作者 廖小杭
出处 《社会工作》 2004年第11期29-31,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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