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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除“红帽子”这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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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循着“官督商办”的叫法,“红帽子”企业可以称之为“官商共办”或“官名商实”的企业,其经营者或者叫做联营一方和联营另一方挂靠单位之间的关系基本是一种软约束,处理他们之间关系的规则并不成熟,所以法律资源比较匮乏。
出处 《三月风》 2004年第3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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