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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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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属企业(省国资委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下同)是我省各行业的排头兵,在全省国有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搞好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重特大事故仍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省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一)省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出处 《山西政报》 2004年第22期11-1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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