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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个“吃一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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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条例中明文规定:从7月1日起,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或其产品而食用的,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此种用经济手段来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着实令人称道。
作者 何必营
机构地区 广西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8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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