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可贵的“争后”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湖南省沅陵县县长在会议上宣布了一项新举措:全县实行“行政制度首长末领工资制”。制度规定,凡离退休人员未按月足额领取到离退休金的,县长、分管副县长、所在企业厂长(经理)不能领取当月工资,其分管该企业的主管领导以及劳动局长、社保局长,均不能领取当月工资。
作者 日月
机构地区 湖北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1期50-5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