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经发会”最后共达成了322项共识。其中:“产业组”达成139项“共同意见”,主要包括: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扩大企业融资保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以及建议产业主管机关协助厂商融资等“多数意见”;“投资组”通过75项共识,主要是:部分滞销但具发展潜力的工业区比照科学园区模式出租、简化办厂的环境评估手续等;“就业组”形成53项共误解,包括修改“劳动三法”、大幅放宽工时规定、劳工退休金制度改革、规范外籍劳工权益等;“财金组”的结论最少,仅19项,其中,追求财政平衡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内部改造是最大的共识。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2期46-4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