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我国《公司法》中确定的有限责任制度的利弊加以分析,提出我国《公司法》应在坚持有限责任制度的基础上,确立有限责任例外制度,以便充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出处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01年第3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