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不出讣告;二、不写生平简历;三、不告亲朋好友,不收财物礼品;四、缴党费1000元。让我这个共产党员两袖清风去火化场。”这是去世的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离休干部、共产党员李胜德同志临终前留下的遗嘱。 李胜德同志1920年11月出生于山西省黎城县西许村一个贫困的家庭。18岁那年,他怀着对旧社会的刻骨仇恨和对新生活的向往,加入了革命队伍,并于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的锤炼中,他英勇善战,屡建奇功,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在担任太岳军备团供给主任期间,他两袖清风,一心为公,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和品质。1960年,李胜德同志转业到省劳改局工作。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深入基层调查掌握情况,并与监狱干部和犯人一起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