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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出资建商铺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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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某镇一处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的集贸市场为单层建筑。为吸纳资金、繁荣市场,经镇领导穿针引线,某谢姓老板与市场业主——市场物业管理站签订了协议,约定由谢某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20万元租金给业主后,自行出资在该市场天面上加建一层(即第二层)商铺并经营使用50年。协议生效后,谢某背着市场业主,只通过镇领导就从镇城建办取回了以谢某“私宅”
作者 建通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2期42-42,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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