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CCFA的定义,所谓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其发展形式从最初的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到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经过近百年的演变,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已经具有很大的规模。美国著名未来学者约翰奈斯比特预言“特许经营将是21世纪占主流的商业形式”。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9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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