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严重背离市场经济规律。房管所作为其经营主体,却不具备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面对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经济,空具诸多优势而不能参与市场平等竞争,不能实现自我发展。研究直管公房经营体制改革,必须从研究经营管理的客体即直管公房入手,只有充分认识直管公房的特殊性,进而了解其经营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及其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之所在,才能找准问题的症结,提出行得通、做得到的改革方案。 (一)政策条件尚不成熟 改革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已经议论很多年了,呼声甚高,但却总是“只听雷声响,不见雨点来”。这里有个关键原因,拿俗话说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即当地政府对此项改革的热情不高。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1期28-,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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