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要求做好低收入住房租金减免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做好2001年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房改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按照《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居民家庭减免的住房租金,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家庭应于今年11月 3O日前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 2001年租金减免申请。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协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贴待遇的优抚户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
作者 王国强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1期28-28,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