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拆迁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规定,结合近期房屋拆迁实践,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市房屋上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拆字[1998]第1126号)、《关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拆字[1999]第717号)同时废止。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1期44-47,共4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