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安监局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拟订的《陕西省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8个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省安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政府领导人及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8个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和调整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尽快理顺工作中存在的业务交叉、职责不清等问题。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1年第19期12-27,共16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