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房买卖,金额大、周期长、主体复杂、涉及因素多,可设陷阱处多不胜数,也防不胜防。所以对购房者而言,最要紧的是选择实力强、信誉良好的发展商,其次才是认识和防范售房陷阱。 “只准结婚不准离” 此乃商品房买卖中的第一大陷阱。 落不落订,主动权在购房者手中,落了订,你就不能不订预售契约,订了预售契约,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反正从落订那天开始,你就必须“娶”你定的那套房了,哪怕它一再“推迟婚期”,哪怕它“花容”变“麻面”。 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这“兔子”又可分为“大兔子”和“小兔子”,“大兔子”是指现楼,而“小兔子”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2001年第11期50-50,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