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欠款职工也应正常退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由: 申诉人:晋光斌,男,64岁,原金堂县某器械厂职工。被诉人:金堂县某器械厂晋光斌于2000年12月20日向金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被诉人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手续,补发1997年1月至今的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今后的退休待遇。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立案受理。经查,晋光斌生于1937年1月,1960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由联办罐头厂调入器械厂,任供销员。在职期间。
作者 刘钰
机构地区 金堂县劳动局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1年第10期31-3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