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名列清代二十五宝之首的“大清受命之宝”,白玉质,盘龙纽,方形,玺面边长14、通高12、纽高8.2厘米。玺文汉、满双语,汉文“大清受命之宝”6字两行篆体,左读;满文本字可译为“承天受命大清国之宝”,亦2行6字,右读。据清高宗御题《交泰殿宝谱序后》所记,“大清受命之宝”系清太宗以来旧玺,且为诸帝所传,故此在乾隆十三年诏改诸玺的满文本字为满文篆书时,该玺得以保持原貌,后人据此可知太宗以来宝玺满汉文共识、汉文篆体与满文本字的旧制。
出处
《紫禁城》
2001年第4期41-48,共8页
Forbidden 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