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和平解放前的旧西藏,是极端贫弱的封建农奴社会,长期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留下的是人民防空一片空白的历史。西藏和平解放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西藏人民防空事业在毛泽东主席"深挖洞"的方针指引下起步。改革开放以来,西藏的人民防空建设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经历了调整、改革和初步发展的历程。进入"九五"时期后,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西藏军区的领导下,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区的人防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998年4月1日颁布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西藏的人民防空建设初步走上了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的轨道。在工程建设上,由指挥工程、通信工程、人员和物资掩蔽工程构成的体系正在配套建设与完善之中。为战时人民防空直接服务的指挥、通信、警报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可逐步为抢险救援和社会提供服务,发挥了平战双重功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书籍向社会宣传介绍人防基本知识和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