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人大代表就本省各方面工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是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在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围绕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省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06件(含议案转建议67件)。在会议期间及会后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和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省政府办理460件,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10件,省人民检察院办理5件,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其它机关组织办理31件。目前,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办理完毕,并全部答复了代表。从办理情况看,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268件(其中省政府233件,省高级人民法院8件,省人民检察院4件,其它机关组织23件),占建议总数的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