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0)74号)下发后,在推进我市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就我市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下补充意见:一、28个市属开发型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时间后延1年,即在2001年内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自2002年起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二、2001年底前,对28个市属开发型科研机构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今后我市出台的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人员分流提前退休的配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