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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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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改善政务管理,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抓好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的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周恩来同志关于国家公务员要做到"三要三不"的要求,规范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按照机构改革确定的新职责,制定新的办事指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接办件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办结时限;
出处 《重庆政报》 2001年第15期16-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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