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市统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上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基本单位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对于查清各行业的底数和分布,全面掌握各类单位的基本构成和变化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相关政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市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