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设立价格认证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规范我市价格鉴证机构,加强对价格鉴证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计委《转发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计经调[2000]1786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设立价格认证中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构设置按照县级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只设一个价格鉴证机构的原则,我市价格鉴证机构由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统一命名为"价格认证中心",属事业单位性质。
出处 《重庆政报》 2001年第6期23-23,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