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0年,全市乡镇企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乡镇企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乡镇企业法)办法》,继续坚持"大发展、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的方针,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开放,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狠抓企业管理,使全市乡镇企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渝委办[2000]76号、渝委发[1998]3号、渝委发[1999]51号、渝府发[2000]28号文精神,经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