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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出土文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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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随着三峡工程的实施以及重庆直辖后我市三峡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出土了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这些文物是反映长江文明演进和重庆历史文化传承的珍贵实物载体,是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为此,国务院于2000年9月27日批准建立"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赋予该馆保存、保护和展示三峡出土珍贵文物的重要职能。为进一步搞好对出土文物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重庆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为市文化(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库区文物保护工作。
出处 《重庆政报》 2001年第12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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