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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我国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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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享有的基本权利:(1)能使我国的产品和服务及知识产权在135个成员中享受无条件、多边、永久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以及国民待遇;(2)使我国对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事受普惠制待遇;(3)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01年第1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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