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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村的“土地股份台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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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绍兴县柯桥镇新风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设置了农户承包权股、村集体所有权股和现金股三种股份。通过这种折算方式,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的所有权这两种叠加在同一块土地上又互相分离的权益,与土地之外的现金权益一样,成了可量化、可变现、可交易的股权。而农民与土地的关系。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01年第7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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