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八个类型区域中,属于黄河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防治区中水土流失和荒漠化较严重的地区。市委、市政府于1999年9月作出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提出"大干十年,基本改变全市生态面貌;苦干三年,初步建立首府绿色形象"的战略构想,制定了《呼和浩特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把建设生态市作为改善生存环境、塑造首府良好形象、增强地区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和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到2010年,完成新增森林面积441.9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17.48%提高到27.38%;退耕还林还草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