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表演艺术门类之一的声乐艺术,它的两大创造支柱:一个是语言动作,另一个是形体动作。在语言运用与交流中,充分发挥它特定的语言目的与任务,以及它的情感作用(语言动作,自然包括唱或音乐化了的语言,我们可以把它称为声乐语言)。它可以使艺术表现达到特定的抒情效果。因此,语言也可以称之为是一种动作。其次是形体动作。做为声乐表演艺术手段和工具的形体动作,是指富有形态特征的身体动作。形体动作包括:演员的形体动作和角色的形体动作,具体来说包括体型、体态、风度、仪表、性格气质等。
出处
《黄河之声》
2001年第6期28-29,共2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