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经济审判中,案由集中反映纠纷的基本性质,是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准确性与规范性的基础,对将要进行的整体审判程序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能否正确确定案由,直接决定审判的质量和方向。但案由这个具体操作性、审判实践性极强的法律视点始终没有引起立法界、司法界应有的重视,在操作中缺少科学规范的定位,出现了案由确定民事关系说、民事责任说、诉讼标的说等多种依据,案由确定呈现出或过细、或过笼统、或自设案由等混乱现象,导致法律适用无序、审理中无所适从,影响审判效果。对案由设定一个统一科学的标准已迫在眉睫,本文拟就此略陈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