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常翻阅报刊杂志,近日留意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大河报》在头版右上角公布有“本报新闻职业道德监督电话”号码,同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出版的《新闻记者》杂志亦登出了“本刊禁止有偿新闻监督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种做法令人击掌叫好。在人们的意识里,新闻媒体是监督别人的,而现在主动地、公开地让人来监督自己,目前这在媒体中并不多见,也是难能可贵的。况且,对尚处在发展中的我国媒体来说,很有必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笔者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深知我们的新闻队伍里虽然大多数同志都是好的,但也存在极个别人不遵守新闻法规。
出处
《城市党报研究》
2001年第4期32-32,共1页
CP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