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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峰土管局、纠正一起房屋产权纠纷案2000年12月7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年逾八旬的居民翁治民带着新办的房产证专程拜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久,感谢县人大常委会主持公道,为他讨回了价值8万余元的房屋产权。1987年,该县五峰镇居民翁治民在正街建有1栋占地60平方米的5层楼房,县土管局发放土地使用证时,登记的户主为翁治民。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2期23-2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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