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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接受人民监督的共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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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对其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有的还对人大选举的“一府两院”领导人进行述职评议。评议后,不仅将述职人员履职情况所得人大常委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票数如实在媒体公布,而且向述职人员本人郑重印送了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要求他们制定措施,抓肾整改,3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写出整改情况报告。
作者 孙天富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12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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