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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求真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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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上旬,在十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将两个监督事项:一是经市人大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每年年初要向人大报送上年度履职情况的述职报告;二是“一府两院”每年年初要向人大报送上一年度实行执法“两制”的情况报告列入会议议程,实施了有力监督,备受本市各方面关注,产生良好反响。以往述职报告由人大有关工作人员或其负责人看后直接存档。为避免对这两项工作的监督流于形式,2000年底市人大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在今年初向人大报送的执法“两制”
作者 孙天富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5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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