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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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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司法水平。在工作中,该院采取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由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年底向人大述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三是坚持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5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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