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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神圣的事业——记湖北省优秀检察官刘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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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代芬,刚过不惑之年,在宜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的岗位上,由于工作成绩十分突出,先后被授予湖北省优秀检察官、宜昌市优秀公诉人等光荣称号,并两次荣立二等功,5次荣立三等功。多年来,她以其女性特有的耐性和执着向人们展示了她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执法者,就必须执法不畏难,敢碰硬,不谋私。不畏难 1979年,刘代芬初到检察院,院领导见她是一个姑娘,出差办案多有不便,有心安排她做收收发发的工作。她急了,找检察长说:“犯罪分子再凶,我不怕!”就是这一句“我不怕”,伴她踏上公诉岗位,并且一干就是18年。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11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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