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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程序法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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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刚从中国归来不久的德国商人告诉我:“在中国办事不易,难在一些行政机关办事模糊不清,不讲法律程序,总让人不明不白!”他同时很奇怪,“我看到很多中国人去行政机关办事,都那么低声下气,没有尊严,似乎是在求官员办事。这算什么?要知道,提出申请是公民的基本法定权力,处理公民申请是国家的法定义务。自然不过的事,为什么还要去‘求’?”——面对这个复杂得近乎残酷的问题,我一时有些哑口。
作者 顾栋材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11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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