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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一方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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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本来很恩爱,但自从他辞职经商发财后,就不知天高地厚,开始在外寻花问柳,有家不归,后来竟然发展到搬出家门,在外与一女青年同居的地步。这种是夫妻而不共床的状况持续两年多时间,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于是就提出离婚,可是他不同意,害怕 30万元财产被我分走一半。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他给予我一定的赔偿。听说,只要分居满两年后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就会判决离婚。请问,是这样吗?另外我的赔偿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楚天主人》 2001年第11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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