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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关于认识对象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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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两种对象:思维对象和认识对象对象在康德的著作中是含混而多歧义的一个词,它时而指物自体,时而指现象,时而指感性直观的时空形式及其感觉内容,时而指杂多的感性材料经过知性范畴的规定而构成的统一体。康德讲对象虽多歧义,但并不能说康德的思想乱无条理,浑然莫辨。关于对象的问题,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序言》中原是有极明确的说明和规定的。康德认为,我们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观点米看对象:"
机构地区 内蒙古民族大学
出处 《赤峰教育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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